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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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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1.國立清華大學校長獎學金;2.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新生獎學金;3.生命科學院獎勵優秀神經科學論文辦法;4.沈巨塵先生清華獎學金;5. 盟基生技捐贈「洪偉立博士紀念獎學金與論文獎」6. 億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申請資格:
經博士班甄試、考試、或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錄取本院之學生,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者
1.學士班學業總平均成績排名在該班學生前百分之三十(含)以內。
2.碩士班累計學業平均成績(GPA)3.70(含)以上者。
3.有特殊表現經指導教授推薦者。

惟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獎學金
1.「台灣國際研究生學程」(TIGP)、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以在職生身分入學、以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管道入學。
2.領有生技產業博士學位學程獎學金,或領有中央研究院、國家衛生研究院、同步輻射中心獎助金。
3.領有臺灣獎學金之外籍生。
4.未選定論文研究指導教授。

符合申請資格者均得於公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申請,由本院博士班獎學金審議委員會審查評定,送教務處備查。

獎勵內容: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入學後第一至第八學期發給,每生每月至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其中第一至第六學期學校提供一萬五千元,其他由院系所與指導教授提供; 第七至第八學期本院提供一萬五千元,其他由指導教授提供。
(二)博士班甄試、考試者:入學後第一至第八學期發給,每生每月至少新臺幣二萬元,其中第一至第六學期學校提供一萬元,其他由院系所與指導教授提供; 第七至第八學期本院提供一萬元,其他由指導教授提供。

續領審查及取消受獎規定,參見附件。
 
 

 
2.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新生獎學金

獎勵對象:
 
限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 (以下簡稱本院)研究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助學金:
一、「台灣國際研究生學程」(TIGP)、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以在職生身分入學、以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管道入學。
二、領有生技產業博士學位學程獎學金,或領有中央研究院、國家衛生研究院、同步輻射中心獎助金。
三、領有臺灣獎學金之外籍生。
四、未選定論文研究指導教授。
 
碩士班新生獎學金
甄試入學逕行錄取者前10名(如未報到不可向下遞補),考試入學甲組第1、2名及乙、丙組成績最高的1名(如未報到可向下遞補),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共10個月(入學當年度9月至隔年6月)。
 
博士班新生獎學金
(一)獎勵內容:以3名為原則,每名每月新臺幣24,000元,共12個月(入學當年度8月至隔年7月)。
(二)應備文件與評選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均得於公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申請,由本院院行政會議審查評定。
 
 
宗旨:
 
蒲慕明院士為激勵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學生進行神經科學研究之風氣,特設置本獎勵辦法,以資鼓勵發表優良神經科學論文之學生。
 
獎勵對象:
 
本院在學之學生(不含休學者),每人限申請一篇論文,該論文為神經科學領域期刊,申請者必須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論文的SCI Impact Factor須在5.5(或)以上。論文接受或發表日期為院辦公室收件截止日前一年,論文上必須出現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相關系所。若為已接受但尚未刊印或刊印中之學術期刊論文,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每年頒發3至4名,由本院研究所所長審議決定之。
 
截止日期:以院辦公室公告日期申請。
 
報名方式:
 
請將學生證影本及論文影本,送至所屬研究所。
 
敘獎方式:
 
1.每篇論文第一作者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及獎狀一紙。
2.邀請蒲院士或由院長頒發獎狀,並於頒獎典禮後,簡短報告獲獎研究工作。
 
 
 
4.沈巨塵先生清華獎學金選拔設置要點(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院行政會議修正)

一、設置宗旨:
為紀念沈巨塵先生熱心教育,特由沈氏基金會於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以下簡稱本院)設置「沈巨塵先生清華獎學金」,以培育優秀青年進修高等教育、並鼓勵學生進行生命科學相關研究。

二、獎勵對象:
限本院學生,以本院招生考試入學、甄試入學及逕行修讀之非在職進修者為優先。

三、獎勵內容

(一)優秀學生研究獎學金:
1.博士班:3名,其中1名優先給雙聯博士學生,每名新台幣8萬元,分10個月平均發放。
2.碩士班及學碩士預研生:3名,每名新台幣4萬元,分10個月平均發放。
3.學士班:3名,每名新台幣2萬元,分10個月平均發放。

(二)論文發表獎勵金:
1.本院碩、博士班研究生於本院進行研究,其在修業期間以第一作者身分發表Impact Factor高於5.0或於該領域排名前20%之期刊論文、且通訊作者為本院專任教師者,得於修業期間提出申請。每次給予新台幣2萬元至5萬元之獎勵,以獎勵3次為限。
2.本校大學部學生於本院進行研究,其在修業期間或續留本院就讀碩、博士班二年內,以第一作者身分發表Impact Factor高於5.0或於該領域排名前20%之期刊論文、且通訊作者為本院專任教師者,得於修業期間提出申請。每次給予新台幣2萬元至5萬元之獎勵,以獎勵3次為限。

四、應備文件與評選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均得於公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申請,由本院所系相關辦法審查評定,院行政會議核備,送校核發獎學金。

五、其他

(一)本獎學金施行期限自109(含)學年度起至111(含)學年度止。
(二)由校方配合追蹤得獎學生在校期間之表現(含學業成績),以備捐贈單位沈氏基金會酌參。
(三)獲獎學生得優先參加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暑假實習,及畢業後至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就業。

六、獲獎人應配合本院校外招生座談會等事宜,進行心得分享。

七、本辦法經本院院行政會議通過,送捐贈單位同意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附件:
沈巨塵先生清華獎學金施行細則(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院行政會議修正)
 
 
 
 
 
宗旨:
 
為紀念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系暨生物科技研究所畢業校友洪偉立博士熱心生技產業發展,盟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贈設置「洪偉立博士紀念獎學金與論文獎」,以培育優秀學弟妹進修高等教育、並鼓勵研究生進行生命科學與生物科技相關研究。
 
獎勵對象
 
紀念獎學金以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系二、三、四年級大學部學生為申請對象;論文獎以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五所研究生為申請對象。
 
獎助內容:
 
1.紀念獎學金:每學年生命科學系二、三、四年級大學部學生各一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
2.論文獎金:本院學生於修業期間,以第一作者身分發表之論文,以獎勵一次為限,每次給予新台幣三萬元之獎勵,於每年生命科學院畢業典禮頒獎一名。
 
選拔方式:
 
1. 申請紀念獎學金者,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送所辦公室彙整,由生命科學系審查評定,送校核發本獎學金。
2. 申請論文發表獎助金者,於論文發表後一年內,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由每年生命科學院研討會暨學生成果發表展審查委員會評定,請洪偉立博士家人頒獎。

※ 歷年獲獎同學


6.生科院獎勵從事植物科_學研究獎學金辦法(中華民國 108年2月1日起執行)

一、設置宗旨:
為激勵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研究生進行植物科學研究之風氣,由潘榮隆教授實驗室歷屆畢業研究生慨然捐助研究生獎助金新台幣捌拾萬元,成立Pan's Lab for Jesus植物科學研究獎學金以鼓勵優秀學生從事植物科學研究。

二、獎勵對象:
限本院從事植物科學研究生(不含休學者),以本院招生考試入學、甄試入學及逕行修讀之非在職進修者為優先。獎助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之獎勵對象必須以第一作者為口頭或海報發表研究成果。

三、獎勵內容

(一) 獎助研究生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於公元單數年頒發給兩名優秀研究生,每名新台幣2萬元,口頭或海報發表日期必須為申請當年度的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表上必須出現「國立清華大學」。受補助人應於返國後 15 日內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一份,併同原始單據辦理經費報銷。
(二) 優秀學生研究獎學金:
於公元雙數年頒發給從事植物科學研究的研究生一名,每名新台幣4萬元,分10個月平均發放(申請年度的2月至11月)。

四、申請方式
(一) 獎助研究生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
請將學生證影本及擬發表之論文摘要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如敘明該國際會議之重要性、或足資證明申請人之傑出表現者),送至生科院院辦公室,由劉姿吟教授審核。

五、敘獎方式

獎勵對象獲頒獎助金及生科院獎狀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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